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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部出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
作者:admin 更新时间:2023-01-03 09:32 点击量:956

第一条   做好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。

第二条   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银钱方面安全生产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决议、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三条   保证按财经制度规定限额保管现金,多余部分按规定路线、按时按规定送存银行。

第四条   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,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,并编制相关凭证。

第五条   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,办理各种费用报销业务,并编制相关凭证。

第六条   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纳税申报和工资发放工作。

第七条   及时准确向相关会计人员传递有关凭证。

第八条   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。

第九条   妥善保管有关印章、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。

第十条   认真当即现金日记账,做到日清月结。

第十一条 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
2023年01月03日

吉林省运昌化工有限公司

(签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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